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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日期:2019-4-6  来源:沈捷  点击:5506

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临沭县石门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周丙启因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3年2月至2016年12月,周丙启在担任石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石门镇财政所、经管站、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多名站所主要负责人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周丙启作为时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站所监督管理不力,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外,周丙启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临沭县纪委给予周丙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陵县原金岭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房宝法因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房宝法在担任金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金岭镇下设的工作区经费管理混乱,共有14名工作区主要负责人因财物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受到处理。房宝法作为时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该镇各工作区的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监管不力,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兰陵县纪委给予房宝法党内警告处分。

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8年期间,临沂第二十二中学、临沂光耀实验学校等多名校长、副校长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受到处理。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的学校监督管理不力,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罗庄区纪委对区教育体育局党组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问题充分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仍有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形成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力、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失职失责、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同时要加强调研指导,规范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以精准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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